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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1.成立特教推行委員會並執行會議決議事項。
2.訂定特教工作實施計畫事項。
3.籌辦各項特教相關會議。
4.辦理特教學生鑑定、安置、轉銜工作。
5.辦理特殊教育班課程、教材、教法、製作教具及使用設備之規劃。
6.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各項福利措施。
7.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發展,輔導升學及就業事項。
8.提供學校行政人員、教及家長相關諮詢與服務。
9.辦理特教親職教育活動。
10.辦理特教及美術藝才班戶外參觀或活動。
11.辦理各項特教知能研習。
12.辦理特教IEP之建置與管理。
13.資賦優異及美術藝術才能班學生甄選、升學、評鑑、測驗及輔導事項。
14.擬定美術藝才班課程計畫。
15.美術藝才班對外比賽作品之整理及送件。
16.美術藝才班學生畢業展及畫冊事宜。
17.其他特教相關事項。
18.特教經費財產設備與環境規劃。
19.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輔具及特教方案等相關服務及補助。
20.其他上級及校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