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教職員工11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於111年9月30日前送人事室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8-29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111年9月30日(五)前檢齊資料送人事室提出申請,新版申請表請至人事室常用文件(點我)下載使用。
二、申請人請填妥新版申請表(表內就讀學校名稱欄位請填寫全銜,如:臺中市梧棲區OO國民小學、臺中市立OO國民中學),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者請繳驗收費單據(國中、國小無須繳驗),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三、於本校初次申請者請繳驗申請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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