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學年度臺中市高中生扶輪長期交換計畫申請辦法」

作者 : 課外活動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8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臺中市高中生扶輪長期交換計畫申請辦法」暨相關報名表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5學年度臺中市高中生扶輪長期交換實施計畫」辦理暨本局115年7月6日中市教高字第1150059341號函(諒達)續辦。
二、 本案旨在推動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國際教育,增進學生國際移動力與世界視野,選拔本市優秀高中學生至國外進行為期約一年之長期交換學習。
三、 本案重要事項摘述如下:
(一) 報名資格: 限本市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且須為非扶輪社員子女,並符合年齡規範。
(二) 收件截止時間: 請於115年9月4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郵寄至「臺中市國際教育中心(市立長億高中)」(地址:411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六街 1 號),逾期恕不受理。
(三) 經費與接待義務: 本案交換經費採全額自費辦理;且獲選學生家庭及就讀學校,均須配合履行接待國外交換學生之雙向協作義務。
(四) 其餘相關規定詳如旨揭辦法。
四、 本案相關資料,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4dtBe1JQwBNApvSnXvrSWQMKAfIJCgG?usp=drive_link檢視。
五、 本案聯絡窗口:臺中市國際教育中心(市立長億高中) 劉苑莉課督04-22704022#210、陳瑩汝小姐(分機172)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