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市內介聘及市外介聘相關表件,本校國中部教師有意申請介聘者請於4月23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人事室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文件佈告欄文件編號242328公告內容辦理。
二、本市115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介聘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國中部教師以個人健保卡至介聘網站線上作業(網址待教育局另行公告):第一階段期間(4月21日上午8時至4月27日中午12時)為申請介聘基本資料填報,毋需填寫志願;第二階段期間(5月19日至5月25日)為上網選填志願,逾期未填選志願者,視為放棄申請介聘。為利於校內審查、核章作業並避免延誤送件,於4月23日(星期四)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一)申請表(請以A3格式列印)。
(二)上網填報之報名表。
(三)證明文件(請詳閱附件第22頁所需證件一覽表,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1、合格教師證書:申請介聘科別之教師證書。
2、本年度聘書。
3、第二專長授課證明單(詳參附件第34頁,無則免附)。
4、客語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5、年資證明文件,例如:在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兼職證明書、留職停薪同意及復職函文等。
6、在現職服務學校最近五年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109至113學年度)。
7、在現職服務學校最近五年之奬懲令(或獎懲明細表)及獎狀(牌)。
8、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詳參附件第36頁)。
9、具有儲訓合格之主任資格者,出具擬介聘之他校之校長同意聘任及切結書(無則免附)。
三、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作業,請有意申請之國中部教師於4月10日至4月20日自行上網填報(網址:http://tas.kh.edu.tw/),為利於校內審查、核章作業並避免延誤送件,請於4月23日(星期四)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一) 申請表(請至人事室領取黃色紙張表格)。
(二) 介聘網站填報之資料表。
(三) 證明文件(請詳閱附件第49-56頁審查參考原則,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1、合格教師證書:申請介聘科別之教師證書。
2、本年度聘書。
3、第二專長授課證明(詳參手冊第34頁,無則免附)。
4、客語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5、申請介聘原因所需證件(因人而異),如果依第1-7項申請介聘原因者應檢附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足資證明申請介聘之文件。
6、年資證明文件,例如:在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兼職證明書、留職停薪同意及復職函文等。
7、最近五年之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109至113學年度)。
8、最近五年之獎懲令(或獎懲明細表)及獎狀(牌)。
9、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詳參手冊第36頁)。
四、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