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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辦理114年度「臺中市學校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研習實施計畫」,請有意願教師參閱。

作者 : 衛生保健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4-28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43708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本市學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局爰規劃辦理旨揭課程,若學校未有取得前開認證人員或原取得認證人員已調校、退休致學校未有取得認證者,請務必派員出席(1校不限1人參與課程),另本課程亦開放學校校長及校內主任或衛生組長報名參與。
三、 本課程原則以本市未有取得認證人員學校及本市所屬高中(職)以下學校優先錄取;另開放外縣(市)內國(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大學、大專校院及小學20個名額參與,副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機關協助轉知所屬報名參加,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旨案計畫乙份,如有停車需求持本函文置於車輛擋風玻璃處即可停車。
五、 另請大忠國小協助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辦理開課事宜,並覈實核予全程參與教師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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