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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補助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請同仁參閱

作者 : 課務發展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2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中市教高字第1140025652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四、 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並於115年1月5日(星期一)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局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五、 申請作業期程:請貴校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件,免備文寄送本局高中職教育科潘課督(22289111#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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