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3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08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64507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貴校強化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師社群運作,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
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薦派人員為限,說明如下:
(一)薦派資格:
1、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下稱教師)。
2、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語言能力認證。
3、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至少2學期。
4、符合前開各項資格,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或擔任本土語文(閩南語)輔導團輔導員者得優先錄取。
(二)報名方式:請有需求學校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將薦派名單(如附件)之「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檔」寄至chinyang@tc.edu.tw。
二、為協助貴校強化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師社群運作,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
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薦派人員為限,說明如下:
(一)薦派資格:
1、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下稱教師)。
2、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語言能力認證。
3、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至少2學期。
4、符合前開各項資格,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或擔任本土語文(閩南語)輔導團輔導員者得優先錄取。
(二)報名方式:請有需求學校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將薦派名單(如附件)之「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檔」寄至chinyang@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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