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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同仁已完成COVID-19第二劑疫苗接種者,配合疫苗政策進行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施打相關事宜

作者 : 人事室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19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19日中市教人字第1110003467號函,為讓學校學習環境更穩定,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規定,進行預約接種疫苗追加劑及施打,請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者,得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至學校人員之假別核給,係屬各校之管理權責,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請學校人員盡量安排於放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給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 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請各校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則本權責辦理。

二、本校同仁如於上班日請假接種追加劑(第三劑)疫苗得以公假半日登記,惟課務自理,並請於接種後配合繳交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或傳送電子檔)備查,本案公告前已完成請假程序者,由人事室逕予調整假別。

三、提醒所有同仁,為利後續防疫作業,已完成疫苗接種者,請盡速將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送人事室或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人事室信箱( fteam02@gs.cgsh.t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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