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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110學年度專長領域課程教學 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作者 : 特教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5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110學年度專長領域課程教學
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110年9月24日
110年10月22日修正
壹、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落實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含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110學年度開學後,
各項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等防疫工作,確保師生健康,爰訂定本注意事項,以
供學校遵循。
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學校工作人員服務及入校條件,應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規定辦理。
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專長領域課程相關教學活動應加強
防疫措施,規範說明如下:
一、一般性規範
(一)個人衛生: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
潔消毒、個人器材與物品(含樂器、畫具、道具、服裝等)清潔消毒、
以全程佩戴口罩進行教學活動為原則。
(二)環境空間及設備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
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為 2-3 次,各類班別
特殊教室說明如下:
(1) 音樂班:包含個別課程教室、團體課程教室、合唱(合奏)課程
教室、演奏廳及教學準備室等。
(2) 美術班:包含創作教室、鑑賞教室、展覽室等。
(3) 舞蹈班:包含舞蹈教室、舞蹈視聽室、學生更衣室、舞蹈專業
教學研究室、展演空間等。
2.加強特殊教室經常接觸之空間及設備清消管理:
(1) 音樂班:門把、桌(椅)面、電燈開關、麥克風、譜架、樂器、
教具及器材等教學設備消毒工作。
(2) 美術班:門把、桌(椅)面、電燈開關、麥克風、畫板、畫具、
教具及器材等教學設備消毒工作。
2
(3) 舞蹈班:門把、桌(椅)面、電燈開關、木板地面、舞蹈場地專
用塑膠地墊(保護墊)、壁鏡、扶把、舞蹈道具、演出服裝、教
具及器材等教學設備消毒工作。
3.維持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
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並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
注意事項」,加強通風及清潔消毒。
(三)課程及教學活動人數以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為限,應採「固定人員」
為原則,並落實課堂點名與分流或分部練習機制,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
考。有關跨校際之交流、活動,得於落實校園防疫規定及參與人員防疫
措施下開放辦理。
(四)學生練習使用之設備與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
需要,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
(五)授課教師於課程及教學活動進行示範指導,建議採投影設備直播方式
進行,以避免聚集與觸碰。
(六)授課教師應隨時留意學生身體狀況,適時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
量方式,以維護學生健康。
(七)無法全程佩戴口罩之課程及教學活動,建議應特別注意保持社交距離
或區隔。
二、音樂班吹奏類、合奏、歌唱課程特殊性規範
(一)學校應視需求加強防護措施,如護目鏡、面罩、製作隔板或其他可防止
飛沫噴濺之相關設備,並自行訂定防疫補充規定,據以落實辦理,並備
各教育主管機關查檢。
(二)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課程結束後,仍應戴口罩,
並加強環境消毒。
(三)合奏課程以分流或分部練習為原則,吹奏類樂器不得共用。
肆、出現疑似感染風險者及確診者之應變措施,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規定辦理;若有住宿,請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
指引」辦理。
伍、各校及教育主管機關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另本部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
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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