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臺中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赴海外學習活動 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0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主旨:檢送「115年臺中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赴海外學習活動 實施計畫」一份,請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辦理學生國際交流活動實施要點及本府115年因公 出國際計畫辦理。
二、 本計畫目的為鼓勵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參與國際活動, 培養世界觀,並推動國民外交。
三、 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
1、 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2、 出團上限為35人。
(二) 補助方式:
1、 本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選出之一般生16名,每名補助 2萬元。
2、 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清寒(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學生9名,全額補助,上開名額不足得由他校補足,且不得流用至一般生。
3、 帶隊學校遴聘2至3名帶隊教師,全額補助。
4、 本市高中職學生自費報名者,不予補助。
(三) 活動地點:捷克、奧地利。
(四) 相關行程及金額,以正式決標為準。
四、 活動報名資訊:請將報名表、家長同意書及護照影本寄(送) 至龍津高中輔導室(434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30號),並註記學校承辦人姓名以及聯繫方式(含電話及電子郵件)。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7日(星期四)止,若學生為第一次新辦護照,請先提供戶政事務所的人別證明影本,若是舊護照學生,請提供舊護照影本。
五、 檢附「臺中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赴海外學習活動實施計 畫案」、報名表各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案內校內選拔過程以公正公平為原則,報名表(範例)及評分表(範例) ,各校得參酌使用。
六、 聯絡窗口 : 臺中市立龍津高中輔導室(04-26304536分機743或740)。
說明:
一、 依據本局辦理學生國際交流活動實施要點及本府115年因公 出國際計畫辦理。
二、 本計畫目的為鼓勵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參與國際活動, 培養世界觀,並推動國民外交。
三、 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 參加對象:
1、 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2、 出團上限為35人。
(二) 補助方式:
1、 本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選出之一般生16名,每名補助 2萬元。
2、 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清寒(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學生9名,全額補助,上開名額不足得由他校補足,且不得流用至一般生。
3、 帶隊學校遴聘2至3名帶隊教師,全額補助。
4、 本市高中職學生自費報名者,不予補助。
(三) 活動地點:捷克、奧地利。
(四) 相關行程及金額,以正式決標為準。
四、 活動報名資訊:請將報名表、家長同意書及護照影本寄(送) 至龍津高中輔導室(434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30號),並註記學校承辦人姓名以及聯繫方式(含電話及電子郵件)。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7日(星期四)止,若學生為第一次新辦護照,請先提供戶政事務所的人別證明影本,若是舊護照學生,請提供舊護照影本。
五、 檢附「臺中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赴海外學習活動實施計 畫案」、報名表各1份,請詳閱活動事宜;案內校內選拔過程以公正公平為原則,報名表(範例)及評分表(範例) ,各校得參酌使用。
六、 聯絡窗口 : 臺中市立龍津高中輔導室(04-26304536分機743或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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