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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作者 : 人事室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0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二、 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述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茲為利114年12月27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爰請各校(園)以適當方式轉達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三、 檢附教育部原書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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