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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14年2月6日修正發布,溯自114年1月1日施行

作者 : 人事室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18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本要點本次修正主要係刪除榮譽紀念章規定並相應修正法規名稱、提高獎勵金及特殊功績勳績撫卹金發給標準,以及除服務獎章外之勳章、獎章獎勵金改採即時發給。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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