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3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中字第1100021096號
主旨: 有關110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149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四、 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中字第1100021096號
主旨: 有關110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149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四、 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