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七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教師代表—本校選舉人及候選人遴選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07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使臺中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委員教師代 表遴選達到民主、公開、透明之原則,並選出適當人選參與教師申訴評議案件之處理,特請各學校推選申評會委員教師代表候選人(同時為選舉人)及選舉人,推薦之教師代表須具合格教師資格且未兼任行政職務工作。
2.依本校班級數,應推選教師代表選舉人 3 名。
3.本校至多得推選 1 名候選人,若有 2 人以上登記者,應依民主公開方式 選舉 1 人成為侯選人;學校得優先推選具有法律背景之教師為候選人。
4.請有意願登記為本校候選人之編制內未兼任行政職務工作教師,於2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俾憑辦理後續業務。
2.依本校班級數,應推選教師代表選舉人 3 名。
3.本校至多得推選 1 名候選人,若有 2 人以上登記者,應依民主公開方式 選舉 1 人成為侯選人;學校得優先推選具有法律背景之教師為候選人。
4.請有意願登記為本校候選人之編制內未兼任行政職務工作教師,於2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俾憑辦理後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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