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補助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通過110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報名費案,請依限申辦,逾期恕不受 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0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旨案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補助範圍:旨揭所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 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國立成功大學主辦之全民 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 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惟原住民 族語言能力認證未收取報名費用,爰不納入本案補助範 圍。
(二)補助對象: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於聘期內, 參加110年度閩南語或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編 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定義請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 相關行政規則辦理。
(三)補助額度:通過者全額補助(教育部閩南語言能力認證及 客家委員會客家語言能力認證新臺幣(以下同)250元整; 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2,400元整);未通過者半額補助 (教育部閩南語言能力認證及客家委員會客家語言能力認 證125元整;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1,200元整)。
二、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老師5月13日前將資料準備好,送交本校教務處教學組。
三、檢附補助計畫、補助名冊表格及支出明細表(範例)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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