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9日起未接種3劑COVID-19疫苗同仁,請配合辦理教職員工居家快篩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04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29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33508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函規定略以,自111年5月9日起學校工作人員應接種3劑COVID-19疫苗,倘學校工作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如因個人因素未施打者,快篩試劑費用自行負擔;如具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適合施打疫苗證明者,快篩試劑費用由教育局補助。
三、綜上,請本校尚未接種3劑COVID-19疫苗同仁儘速進行疫苗接種,111年5月9日起仍未符合接種規範同仁,請務必配合於每週第一個上班日至本校健康中心繳交居家快篩檢核表正本(詳如健康中心公告及附件 https://cgsh.tc.edu.tw/p/404-1070-104515.php),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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