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本校訂定「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作者 : 人事室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3-29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 旨揭要點業經本校111年3月28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 有關本年度文康活動辦理方式,考量疫情為避免群聚感染, 係由同仁分組每組6人以上方式辦理,辦理方式如下:
(一) 本校教職員工達到6人以上即可成立一組,得以利用例(放)假日或公餘時間辦理為原則,得以休假、加班補休等方式參加文康活動,惟不得以公假登記參加或因舉辦活動任意調(停) 課,影響學生課業。
(二) 本年度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逾期無法核銷經費)
(三) 經費補助對象:本校在職之編制員額人員(含教師、代理教師、編制內專業運動教練、教官、公務人員、約僱人員及工友,不含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及非本校經費約聘雇專任教練、留職停薪、調用他機關人員),每人補助新臺幣1,000元。
(四) 各組應於辦理活動前5天填妥計畫書表,並簽會相關單位審核後,陳請校長核准即可辦理。
(五) 活動辦理完畢後2周內,應將計畫書表、旅遊平安保險收據、被保險人名冊、各項開銷收據及活動照片3張(團體照)送交人事室辦理核銷作業。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