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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本市辦理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

作者 : 教學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2-0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旨案為透過參與教育部教學卓越獎的過程,鼓勵教師專業 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 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三、為協助學校參與教學卓越獎評選,特訂定本市辦理教育部 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辦理期程如下:

1、繳交初選方案截止日: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 前(請有意願參加者於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 時前線上填報本局意願調查表,調查表編號: 11913)。

2、初選作業方案發表:111年1月24日(星期一)至111年1 月25日(星期二)。

其餘詳細訊息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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