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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支持策略輔導工作坊

作者 : 特教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8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主旨: 檢送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身心障礙組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分區輔導工作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支持策略輔導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惠允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身心障礙組110學年度第1學期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時間及參加對象說明如下,餘詳見實施計畫:
(一) 時間: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分4場次辦理,時間詳見實施計畫。
(二) 參加對象:每場次名額60名,以各教育階段任教班級有(疑似)情緒障礙或(疑似)自閉症學生之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優先,每校以1名教師參與為限,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報名截止日,若總報名人數未達錄取名額上限,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三) 研習聯絡人: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周珮霖組長(電話:04-25672171分機504)
三、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項下:選擇「登錄縣市」:臺中市;「研習性質」:主管機關委辦研習;鍵入關鍵字後按查詢,選擇欲參加之場次點選報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網址: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
(二) 錄取名單請於研習開始前三天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將不另行通知;經錄取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務必事先與承辦研習聯絡人辦理請假。
(三)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四) 研習會場停車位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
四、 另因應防疫作業,參加研習人員平日應進行自我健康管理,如有身體不適,如發燒、咳嗽或明顯不舒服等症狀,請務必告知承辦單位以辦理請假手續;進入研習地點前請量測體溫(發燒標準:額溫≧37.5∘C,耳溫耳溫≧38∘C)並進行酒精消毒,研習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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