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0學年度高中英語文競賽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中港高中110學年度英語文競賽(高中組)實施辦法
- 目的:培育e世代外語人才,提升高中學生英語文程度,增進學生英語表達能力
- 參加對象:
高中一、二年級普通班學生推派代表參加。每班請推派英文演講、英文作文各1名同學參賽。高中三年級暨體育班學生自由參加,每項至多一名。
三、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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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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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題目演講:請由下列三個題目任選一個題目準備,演講時間為兩分鐘(不得使用輔助圖片或道具。)
- A Dilemma
- Things I Dare Not Say to My Parents
- Three Things You Should Never Do in Taiwan
(2)看圖即席演講:演講時間為兩分鐘。競賽當天由教務處抽籤題目(三抽一),學生同一題目進行比賽,準備時間為五分鐘,學生登台演講前不得與他人接觸。
註1:演講時間均以兩分鐘為限、一分半鐘為一短鈴、兩分鐘為一長鈴,滿兩分鐘立即結束。
註2:比賽登台順序,當場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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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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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題目為比賽當日公佈,比賽時間為100分鐘。
四、比賽時間:
英文演講為11月2日(二)13:15開始,英文作文為11月10日(三) 12:40開始,請參賽同學提前至比賽地點報到。唱名未到三次者,以棄權論處。
五、比賽地點:
- 英文演講:圖書館1F
- 英文作文:大會議教室(高中部地下室)
六、獎勵
前三名發予獎狀,並擇一代表學校參加校際英文比賽,參加同學記嘉獎乙次以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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