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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語文競賽辦法

作者 : 教學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臺中市立中港高級中學110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 宗旨:加強語文教育,增進學生學習語文興趣,提高學生語文能力,並藉以選拔校內優秀人才,代表參加臺中市複賽或各區之比賽。
  • 組別:(一)國中組  (二)高中組。
  • 參加對象:國中組一、二年級高中組四、五年級,各班以班級為單位,由各班國文老師推薦,每一項目選派一名參加(除客語、原住民語外),每位同學限參加一項目。(高中參賽名額依該年狀況決定)
  • 競賽日期:高中武場110/12/20(一)、國、高中文場110/12/22(三)、國中武場110/12/17(五)(詳細地點、時間如附件)。
  • 報名辦法:填報語文競賽報名表,需經國文教師及導師簽章認可。報名表請於10月29日(星期五)前繳至教務處教學組。
  • 競賽項目內容時間及範圍:
    • 演說(武):分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演說等三類。少於或超過時間均扣分。上臺順序於賽前抽籤決定。

1.國語演說:國中(抽一),高中(抽一) 題目內容待報名後發給。上場前三十分鐘由參加同學親自抽定題目。演說時間國中三-四分鐘,高中四-五分鐘。

2.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國中(三抽一)二分鐘;高中三選一(自選) 三分鐘,題目內容待報名後發給

3.客家語國高中均提供題目一篇,題目內容待報名後發給。演說時間均三分鐘。

    • 朗讀(武):分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四類。每人限分鐘(鈴聲響起請立即結束)。題目內容待報名後發給。上臺順序於賽前抽籤決定,於上場前八分鐘由參加同學親自抽定題目。

1.國語朗讀:國中為語體文(六抽一),高中為文言文(十抽一)。

2.閩南語朗讀:國中(四抽一),高中(四抽一)。
3.客家語、原住民語朗讀:國高中均提供題目一篇,直接依此比賽。

    • 作文(文):九十分鐘,題目當場公布。
    • 寫字(文):五十分鐘,題目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
    • 字音字形(文) (國語、閩南語):十分鐘,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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